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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美国EB1C移民的要求详解

类别:移民法案解读 | 发布时间 : 2019-08-01 | 浏览人次 :5200

EB-1C是美国第一类优先类型中的C类,只要您拥有国内高层管理者经验,在美成立一个新公司或收购当地一家公司为子公司,就可以以高层管理的身份申请移民。


如何符合高管资格?

EB-1C跨国高管移民里面高管的是指哪个管理岗位?是指经理级别以上还是,或者任意的管理层都可以?

美国移民法对高管是的定义是管人的经理,并不是说你手下有10人或者20个人,你就是高管了,是需要讲业绩表现的,也就是说你不是管一线工人,你是管中层干部的。

如您是一个总经理,下面有几个部门经理,然后部门经理下面再有一些员工,这样才算。或者你是一个总裁,下面还有好几个总经理,再下面有部门经理。这当然也是可以,这代表你至少是在公司层级第三层以上的人才,可以是高管。

美国公司的要求有哪些?

美国移民局对企业的营业收入、雇佣人数、纳税情况等没有具体的要求,主要在于企业是否真实运营,而且收入属于正常范围。

如何办理EB-1C?

第一类:自主创业

美国公司和国内必须进行正常的业务运营

美国公司和国内之间存在合法关系(Eg:子公司,分公司,合资公司)

美国公司成立一年以上,运营良好

在美国雇佣合理数量的员工

第二类:收购美国企业

通过收购美国正在盈利中的企业,收购51%的股权即可符合移民局的要求,这种方式也是最快最便捷的办理EB1C的移民方式,收购美国企业后,仍可保留原来的雇佣的员工,只需参与日常的管理即可。美成达美国团队拥有大量可收购的美国盈利企业,需了解可收购盈利企业的详细资料请与美成达顾问联系:1392248988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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