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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EB5投资移民对项目精挑细选的方法

类别:EB5律师精析 | 发布时间 : 2015-05-18 | 浏览人次 :1575

本文作者:戚博雄律师

前言

美国移民局6月2日公布, 到目前为止,移民局已批准了532个区域中心。纵观投资移民的历史,把美国投资移民推向高潮的是从1993年开始实施,2005年以后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的地区中心项目,这一点可以从区域中心的数目即可体现出来:2005年美国总共才有27个区域中心,2008年也还没有超过100个。 近几年投资移民的热潮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汹涌澎湃,势不可挡。根据最新移民局统计,美国投资移民的百分之七八十以上来自中国,而且预计在今后几年里仍有上升趋势,这是美国在1990年修改移民法时把投资移民列为职业移民的一个种类时所始料未及的。

面对如此众多的区域中心项目以及投资人的自投项目,投资人如何进行筛选成了至关重要的议题,本文将就此作一分析和讨论。

区域中心项目 V. 直接投资项目

美国投资移民最初模型是百万美元直投项目,即投资人投资一百万美元,创造是个就业机会,即可获得投资移民的身份。然而该方案在1990年实施后,真正通过这一方式办理投资移民的人每年不超过一百人,远远低于国会当初立法时所预期的数字,更不用说达到这个类别移民的一万名配额。

面对这一事实,美国国会于1993年生出了一个移民法修正案,即允许在低就业区(TEA)的投资款可以下降到50万美元,创造十个就业人数不变,但认可间接创造就业人数,而不局限于直接雇佣人数。这便是所谓的区域中心雏形。

1)直接投资项目优劣分析

直接投资作为投资移民最基本的一个方式,其最大的优点就是对于资金的直接掌控,相对的,投资人需要亲自负责企业的所有运作,包括经营管理、人员雇佣等,皆需投资者亲力亲为。因此,对于并无在美国进行经营管理经验和打算的投资者来说,直接投资并不是最为适合的投资形式。但是,如果投资者有意在美国进一步拓展、延伸其在中国的业务,直接投资当然就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因此,对于想要保障对资金的完全掌控,并在美国发展经营业务的投资者来说,直接投资这一模式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

然而直接投资的投入资金量比较小,在高失业率地区,投资额仅为50万美元,倘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万一遭遇资金周转不利或者其他无法继续经营的状况,对于直接投资者来说无疑将会是非常严峻的考验。如果在获得投资移民的条件绿卡两年以后,无法符合取消绿卡条件的程序,投资者过往所投入的精力、资金都将付诸东流。同时,在等待取消绿卡条件申请(I-829)的审批过程中,若已雇满十个员工,在半年至一年,甚至更长的审批期间内,通常需要投资者继续保持这十个就业。由于很多直接投资移民项目本身往往并不需要设立那么多的就业岗位,这些项目通常为了符合移民法的要求而人为地增设就业岗位。这一方面不符合移民法规的要求,会导致移民局抽查,更导致追加投资资金的情况发生。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说,无论是五十万美元还是一百万美元,都可能会出现为符合创造就业等移民法要求而追加投资额的情况,用以保证其今后获得永久绿卡。因此,如果投资移民的投资者目的仅仅是想要通过投资获得绿卡,直接投资这一模式相对而言会比较辛苦。 因此,直接投资并非一个获得绿卡的经济、高效的方式,许多投资者往往因为企业无法继续运作而不得不放弃了绿卡申请,同时其已经投入的资产也面临耗尽的窘境。

直接投资的另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虽然很多投资者在其各自领域中是成功的企业家,然而,他们在中国的成功,往往很难在美国复制。美国的整个经济文化和商业背景均同中国有着巨大的差异,尤其是美国作为法治社会,使得很多投资者在中国国内运用自如并从中获益的经营方式无法在美国获得同样的效果。尤其是在经济文化上的差异,使得很多在国内获得成功的企业在美国不见得可以同样成功。因此,如何在美国复制在中国的成功无疑是摆在所有投资者面前的一道难题,其风险也是必然的。

现在,直接投资类别中还出现了一种全新的投资模式,即投资加盟连锁店或者称作小型合资, 即这种直接投资并非传统的投资五十万美金,经营一个独立的企业,而是几个直接投资人通过统一运作几百万的投资额,完成一个项目。很多大型的知名餐饮企业、电影娱乐公司、小型商场等,只要可以满足直接就业人数的要求,采用这一新的小型合资形式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区域中心项目优劣分析

相对而言,区域中心项目没有以上这些问题困扰。简单来说,区域中心就是一个私募行为,通过集资将投资款集中投入一个相对规模比较大的项目中,并通过经济学家采用的计量经济学的计算模型来计算出所能够创造的直接就业,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人数。区域中心的最大优势之一就在于,投资款会被集中在一个资金池中, 统一用于一个较大项目的开发,相对来说,项目的稳定性比一般小型的直接投资项目要高得多。

同时,区域中心项目鲜有发生追加投资的情况。根据作者的经验,目前没有任何一个经手的区域中心项目出现过追加投资的情形。其关键就在于,一旦项目预算确定,就不会需要增加投资款。即使需要追加,也可通过追加投资人的方式达到融资目的,不需要让现有投资人追加投资款。因此,区域中心项目无论是稳定性还是可靠性相对来说都比较高。

区域中心另一个显著优势就是不需要直接创造就业,而是根据经济学家的计算模型,通过消费经营等方式,只要可以保证每五十万投资款可间接甚至衍生创造十个就业机会,就达到了移民法的要求。也就是说,只要经济学家的计算模型获得移民局的认可,区域中心获得批准,在创造就业方面就没有太大的风险了。这也就是为什么2008年投资移民项目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后,大部分投资移民都是通过区域中心项目申请操作的。

很多人对于区域中心抱有怀疑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有一些区域中心被不法人士利用,通过欺诈的行为骗取投资人的信任。这些区域中心在收到投资款后,往往并不按照他们宣传、约定的方式开发项目,从而被美国的证监所等职能部门查处,被认定为严重的诈欺行为。例如之前芝加哥的一个区域中心项目,以及在佛罗里达州和德州的项目,均遭到了美国证监管理部门以及联邦调查局的调查。近期,在加州也有一个区域中心项目引起了证监部门的介入并被起诉。总体来说,这些区域中心的实际操作均与他们对外公布的商业计划以及募股说明中的内容不完全一样,有些甚至完全不一样。这也是如今美国各相关部门从严监管区域中心项目的根本原因。

但是,这些现象并不能表明区域中心这一投资形式本身存在缺陷。从区域中心的整体态势来看,美国目前现有区域中心已超过500个,而在2005年时仅有27个区域中心,其中不乏一些口碑及声誉都非常不错的区域中心,这些区域中心中建设的项目都会严格依照事先制定的商业计划和投资计划进行,基本不会出现很大的偏离,完全符合移民局的要求。这些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人的移民申请大部分甚至全部已经获得了移民局的批准。坊间有传闻,一半以上的区域中心移民申请都是以失败告终,这种说法没有任何消息来源,不但无知,且非常扰乱人心,因此是很不负责任的。而从移民局正式公布的统计数据来看,通过投资区域中心递交的绿卡申请占投资移民申请总数的95%,其余5%则为直接投资项目申请。根据移民局最新公布的官方数据,在所有的投资移民申请(I-526)中,有80%以上获得批准,取消绿卡条件的申请(I-829)中, 有91%以上通过审核。所以,从主管移民申请审批的移民局公布的官方数据来看,区域中心和直接投资项目所获得的批准率都相当高。之所以会存在区域中心通过率低的流言,笔者认为,很可能许多失败项目例如芝加哥项目的投资者,尚未来得及递交他们的I-526申请,无法计算在移民局的统计数字之内。

当然,并不是说区域中心或者直接投资就一定是唯一的投资移民的好途径。 每个投资者的具体情况、目的要求、资金来源以及未来在美国的打算,都各不相同,这时,就需要我们根据每个投资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以哪一种方式最适宜办理投资移民。

如何选择项目

1)直接投资

可能你的目前关注的问题是办理EB5如何挑选移民中介,但下面探讨的问题就是,如何选择项目?这是所有办理投资移民的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有一些投资人在来美时已经做好了在美的发展计划,对这一类的投资人来说,就不存在选择项目的问题了。例如有的投资人原本在中国从事服装生产,来美后继续从事服装批发销售,那么选择做直接投资就没有悬念;再比如投资人原本在中国经营餐馆,来美后有意继续经营餐馆,通常来说,餐馆对于员工人工的需求比较大,雇满十个员工的要求并不难达到,在这一方面的风险不大。不过,这些企业能否成功在美国继续发展原本在中国的业务,取决于这些投资人本身已具有在其各自领域经营管理的多年经验,相较于那些原本在国内没有任何经验而想要在美国重新创业的投资者来说要好得多。对于那些新的创业者来说,风险无疑会比较大,且不确定因素也会更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一个美国当地的伙伴共同发展业务可以有效降低风险,若投资者纯粹依靠自身力量可能会比较辛苦。这也就是为什么说,直接投资会面临的问题比较多,因为企业的成功与否与当地的政治经济,商业以及投资者本人的经营经验都休戚相关。所以,从这一角度考虑,如何谨慎选择直接投资的项目是至关重要的。

2)区域中心

如何选择区域中心项目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因为95%的投资移民是通过区域中心的。根据移民局6月2日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现实,目前现有区域中心532个。如何在众多的区域中心中挑选到合适的项目,对于所有投资人来说最为关心的问题不外乎以下两个。第一,绿卡的成功获得。第二,资金的安全返还。至于投资的收益通常不在投资者的首要考虑范围内,因为他们的主要目的仍是获得绿卡,而不是追求经济回报。虽然,没有人可以百分之一百保证绿卡的成功获得以及资金的返还,对于投资人以及他们的顾问,通常是他们的移民律师来说,在选择项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上帮助投资者完成这两个核心目的。

下面就具体谈谈如何在最大限度上帮助投资者投资获得绿卡,同时让资金安全返还。

区域中心的项目选择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通常来说首先需要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涉及到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尽职调查,二是商业尽职调查。一般移民律师所完成的是法律尽职调查,而商业尽职调查通常则需凭借投资人作为成熟的投资者来自行完成。大多数的项目都会向投资者提供相当多的项目材料,这就是为什么在投资区域中心项目前,必需要把握好这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项目必需符合所有移民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第二就是从商业角度看,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基础上,保证项目今后的运作能够依照商业计划顺利执行。此外,尽职调查本身还包括了对该项目可行性以及商业价值的研究分析。总的来说,对于很多投资者,尤其是中国大陆的投资者而言,如何在完成尽职调查过程中抓住核心要害问题是非常有困难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投资者需要移民律师在诸多重要环节把关的原因。

区域中心项目所涉及的项目文件比一般的直接投资项目要来得多,对于直接投资项目来说,通常仅需一份完整的商业计划即可按照要求完成大部分项目材料的准备工作。然而对于区域中心项目,除了必需具有一整套完整、详细的商业计划报告之外,同时,也是最关键的,还需要一份专业的经济学家报告,这份报告的目的就在于明晰地阐述项目创造就业机会的数量以及就业机会的计算方式,这些都是投资者在选择项目的过程中需要关心和注意的关键问题。投资者在选择项目时不仅仅需要关心创造就业的人数,更需要详细了解就业人数的创造计算方式,是否符合移民法的要求,这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安全性。

项目材料中还包含了许多其他重要文件,包括合伙人的合伙投资协议书、募股说明书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这些都需要专业的律师在投资者签署认购协议前帮助投资者仔细审核研究,尤其是对于经济学家报告的研究。经济学家在报告中使用的计算模型既重要也不重要,其重要性在于计算模型直接影响到就业人数的多少。同时,计算模型又不那么重要,因为计算模型的选择并不能直接决定投资项目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这种计算模型得出的数据是否能够得到移民局的批准和认可。一旦获得移民局的认可,通常来说,只要项目可以依照计算模式执行商业计划,投资者的投资移民申请(I-526)和取消绿卡条件申请(I-829)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就会相当高。

从区域中心项目这十几年来的发展历程来看,移民局对于就业计算模式的看法和认知也在随着时间不断改变。过去比较常见的是通过集资,投资完成一些商铺和办公楼宇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往往在计算就业人数时会将租用商户的雇佣人数一并计入项目创造的直接就业机会中。最近三年,移民局开始对于这种计算方式提出很大的质疑,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移民局认为这种计算方式将从其他区域搬迁而来的就业人口算作新创造的就业人数,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租赁商户问题”。移民局针对这一类型的计算模式,往往会要求区域中心进一步证明租客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不是从其他区域迁入,而是全新创造的就业机会,在这个证明过程中会牵涉到很多事实要素,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简单来说,如果一个项目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中相当一部分来源于租客创造的就业人数的话,依照现今的评判标准,就需要引起投资者们的极大注意,因为这样的项目受到移民局挑战和质疑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另一种常见的计算模式称之为消费型或者更通俗地说,就是通过所花费的资金来计算所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这种计算模式相对而言比较安全。按照这种计算模式,只要按照商业计划完成计划中的成本消费,所创造的就业机会就会被移民局百分百认可,从而为投资人的绿卡申请提供了相应的保证。

简单举个例子来说,假设建设一个酒店项目的建筑成本是一千万美元,通常来说,这笔花费可通过计算创造出约60个间接就业机会,换言之,按照TEA标准来计算,大约可以有三百万美金的资金通过投资移民的方式融资,也就是说同时可以满足6个投资移民投资人的申请要求。简单来说,一旦这6个投资人依约投入了各自的投资款,只要酒店能够依照商业计划建设完工,无论该酒店营运成功与否,都可以保证这6位投资者的投资移民申请,甚至是之后的取消绿卡条件的申请安全获得移民局批准。其原因就在于通过这种消费型的计算模式,这6个投资人已经完全满足了移民法的相关创造就业的要求,即便日后该酒店经营不善无法继续营运,这些投资人的资金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也已经获得了移民局的认可。换言之,从移民法的角度,投资者在移民申请方面的安全性已经得到了保障。当然,如果酒店无法继续经营,投资者的投资款返还就成了问题。这就涉及到投资者关心的第二个核心问题,即投资款的安全返还。而资金是否能够安全返还则完全取决于项目日后运行的成功与否。当然,项目方还可以通过重新贷款来返还投资人的资金,保障投资款的返还。

总之,在分析一个投资项目如何同时保证投资移民的成功获批以及投资款的安全返还时需要从两方面着手。第一,这个项目创造就业的模式是否保守可靠。第二,这个项目在建成之后是否能够按照原先的商业计划推行发展下去,从而保证资金的安全返还。因此,对于上述两方面的分析,对于区域中心项目乃至直接投资项目的选择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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