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EB5达人网!
添加微信
类别:EB5动态 | 发布时间 : 2014-04-15 | 浏览人次 :1861
阅读提示:项目方本身需要具备项目的开发商实力、建筑公司的合同、各项开工许可是否能够如期拿到等方面的材料。
项目方本身需要具备的资料:
1、项目的开发商实力(开发商是否有可以查到的公开信息,其过去商业背景是否过硬可靠,有没有违约的不良记录)
2、各项开工许可是否能够如期拿到
3、建筑公司的合同
4、绿卡(就业机会的保证)
5、本金(保证投资者能拿到物业所有权的第一抵押收益人才是有保障的)
在甄选移民中介的过程中需要反复查阅中介所介绍的项目中是否还有以下文件:
1、区域中心的移民局批准函 (如果是直接投资项目,因为跨过了区域中心,不需要批准函),项目的地理位置和从事的商业应该在区域中心的地理范围和批准的经营范围内
2、第三方监管协议(1.100%监管;2.部分监管;3.不监管)
3、项目的商业计划书
4、项目的经济计量分析报告
5、项目可行性报告
6、私募招募备忘录(PPM)
7、认购协议(subscription agreement)
8、运营协议(operation agreement)
9、目标就业区(TEA letter)
备注:即使拥有以上14条资料,EB-5投资移民也不会100%成功,EB-5本身就是风险投资,没有风险的EB-5项目是不存在的。
上一篇:美国EB-5投资移民竞争将加大
广州总部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65楼6502-03室
139-2248-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