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国家,每年都有大量的人移民美国。作为世界大熔炉,美国海纳各国人才,汇聚多元文化,无论是商业,贸易,经济,教育,还是社会制度,养老体系等,都值得各国学习和借鉴。
2017年胡润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千万富豪品牌倾向报告》显示,中国千万富豪中考虑移民的人数比例达到了55.5%。美国因其公平的社会环境、高品质的生活一直以来都是众多移民者的最佳首选,据说美国最有钱的十个人,有三个人住在西雅图市区的默瑟岛,而近几年,有越来越多中国人选择美国买房、来美国读书,赴美生子。
移民美国途径很多,但是越来越火热的EB1-C被大部门人误认为门槛高、条件苛刻,普通人无法满足“高要求”而不能成功移民。可是,你真的了解EB1-C吗?本文小达就为大家介绍一下EB1-C的正确打开方式。
什么是EB1-C?
美国EB1-C高管移民是面向国内的公司股东、高管等高净值人群,是一种相对于美国投资移民投资金额更少、办理周期更短、更安全的移民美国的方式,享受美国教育、医疗、养老等福利,并且在美国真实运营公司,开创全新的一片天地,可谓是一举多得。
EB1-C移民的三种模式
1、申请人的中国公司出资购买美国现有公司51%以上的股权或控制权,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的中国公司在美国设立新公司,申请人转职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
3、若申请人是中国公司的大股东,可由申请人直接在美国创立新公司或购买50%以上的股权或控制权。
EB1-C可以自行创业转换绿卡吗?
一般来说,EB-1C分类是提供给曾在美国和海外的分行工作过的高级人员或经理。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来到美国后必须为同一间公司(或分公司)工作同一个职位。另外,该雇主必须要做生意至少一年以上。因此,一个成功的EB1-C申请可以给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调职到美国的公司并获得绿卡。
如果在申请EB1-C的时候你不在美国境内——那在提交绿卡申请前,你要曾经在美国境外为一间公司工作过管理级或行政级职位至少一年以上。
如果在申请EB1-C的时候你在美国境内 —— 如果你已经在美国境内为同一个雇主,分公司,子公司,作为L-1入境的你,要曾经在海外的公司工作管理级或行政级至少一年以上。因之申请条件是你必须要有管理级或行政级的工作经历。也就是说你的工作范围是属于行政级或管理级的职位。
没有公司可以自行申请吗?
根据USCIS的条例,美国的雇主一定要书面申请调动管理或行政人员。文件中一定要附有美国雇主的声明书去声明所有相关要求,包括在美国与海外的经理或行政人员所执行的工作职责和在海外的雇佣期的说明。
对美国公司有何要求?
移民局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是有母子公司的关系。对EB1-C 的申请公司的大小或公司的生意额并没有特定的要求。但是USCIS条例有要求该雇主要有在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经营生意,其中在美国的可以是子公司或分公司。另外,该公司要达到已在美国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的条件才可以做EB1-C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