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十二月初仅剩一个月,美国EB-5区域中心投资的改革立法进展迟缓,都市派与乡村派之争究竟能否在国会山上最终达成妥协,目前还没有明朗的结果,不过区域中心计划再次延续两个月的传言已经比比皆是。
之前,移民局曾在官网宣布从10月1日起,将对职业移民类的绿卡申请程序增加面试环节。9月28日,移民局与监察办公室举行了一次电话会议,讨论这一新政策,一起来看看他们都讨论了啥?
许多投资人经常问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安全成功的换汇?众所周知,现行的外汇管制政策下,中国居民每年只有5万美元的换汇额度。
有不少家长咨询到他们的孩子有自闭症或是其他特殊生理情况,是否可以申请EB-5投资移民。尽管美国国务院和移民局对此问题无明确操作规范,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大部分情况是可以的,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分析。
最近一直有项目爆出问题,坦率讲项目一旦出问题,由于EB-5涉及了,涉外商业投资和移民身份维持两大问题,非常难补救。
虽然现行法律不需要第三方对EB-5项目的托管进行监管,但移民局一直倡议使用第三方监管作为发行方和投资者的保障。随着越来越多投资者的涌入,对投资者特别是EB-5投资者来说,更多地了解第三方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投资有风险”,这一点是每位投资者在做任何投资决定之前都必然要意识到、要考虑清楚的,EB-5投资移民也不例外,所以如果您想要通过EB-5的方式移民到美国,那就需要擦亮眼睛,规避以下这些投资陷阱,将风险最小化!
对于EB-5投资移民项目来说,把投资项目投放在一个众所周知的地点非常重要。
在美国,投资追偿索赔所依据的法律理论依据,通常为:投资者未被告知所有投资风险,被提供虚假事实,投资发售未遵守美国法律,或在投资者投资之前与潜在投资者沟通的人员没有适当的证券牌照。法律理论依据必须与损失证据一起提供。合法发售的投资损失,并不构成受偿的理由。
许多富有家庭的子女由于已经年满21岁,无法跟随父母一道办理投资移民,只能独立作为投资移民申请人,可是个人自己没有足够的工作阅历来证明自己有足够的收入和财产等等,可以选择“赠与”来作为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