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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EB5律师精析 | 发布时间 : 2013-04-26 | 浏览人次 :612
4月20日,德斯特财团联席主席首次来到广州,为美国大道白金公寓项目的EB-5投资人作内部说明。
EB-5中“风险”是必备条件
鉴于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欺诈案,当下考虑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人,面对的第一大问题就是如何防范风险。新推出的一批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移民中介都严格把关了吗?投资申请人又如何去鉴别这些项目?
“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风险和EB-5投资移民的风险是不太一样的。”广州某移民总经理刘女士认为,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的风险发端于诈骗,这已超出了EB-5政策中所说的风险范畴,触犯了法律,因此,该案这种风险类型是更需首先警惕和排除的。而EB-5投资移民政策所要求的“风险”是正常的商业投资风险,风险不意味着就是危险,而是不确定性。对EB-5项目在创造就业和投资安全性方面的不确定性,无论是移民机构或是投资申请人,须做好风险的事先防范和事中管理,盲目担心和草率投资的态度都是不科学的。
据了解,EB-5项目存在风险是法案规定必须具有的。这样的风险一方面体现在项目所创造的就业机会是否足够,以满足移民局批准其移民申请、投资人最终可以获得美国永久绿卡;另一方面体现在该项目商业营运(计划)是否具有合理的前景和可持续发展,以达到投资人和项目方双方确立的法律还款要件后,可以顺利收回50万美元的法定投资款。
移民中介是防范风险关键
业内人士称,由于美国的经济法律、文化背景与中国不同,中国投资人对成熟的EB-5投资移民项目的法律要件也并不太清楚,部分人士对美国相关政策和法律定义、美国移民改革对申请人的影响更是混淆不清。通常情况下,移民中介机构在引进某一EB-5投资移民项目时是否专业、是否严谨把关,就成为投资人正式进入并在后期可以顺利进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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