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经过长达九个月的停摆,终于在2022年3月15日签署了EB-5改革方案,法案载明60日后生效。
昨日我司与美国律师的例会上,美国律师有提到关于这个60天,是否移民局真的准备好接收新政下的社宁人,目前是不得而知,也许会拖沓再次出现。另外,现在所有的区域中心都需重新在移民局登记,以及需要重新提交项目的I-924申请。只有I-924递交完毕后,投资人方可提交自己家庭的I-526移民申请。
对于EB-5的投资人来说,整个移民递交的难点,80万美金的资金来源如何体现。从2018年爆发中美贸易摩擦,2019年全球陆续进入抗疫状态,直到近日陆续有国家打开国门。这段期间,随着宏观状态的变化,EB-5的资金来源也变得更难了,主要是:1. 投资金额更大了;2. 经济下行,资产缩水,以及房产变现难度大。
美国移民局在审批案子的时候,是不会考虑这些宏观因素。作为移民局审理,重点就是资金来源清晰,申请人资金是合法合规投资到美国项目中。
工资收入
如果申请人是通过工资收入积累所得,需要提供工作证明,工资单,如果有个税单更佳。
金融投资收入
如果申请人部分的资金是通过证券市场投资所得,那么证券账户对应的明细也需提供。
房产增值
如果申请人的房产是较早年份购买,随着时间而大幅增值,这类型资金来源是最清晰的,一般是工资积累购买房产,而后出售,售房所得用于EB-5投资。提供购房资金来源,以及房产买卖文件即可证明。
公司经营所得
如果申请人持有公司股权,公司日常经营收益分配给股东,需缴纳分红税,这也是一种常见的资金来源方式。
上述的方案不会是单独的,由于80万美金金额相对较大,所以往往是复合组成,这样的操作是更加合理,容易获得信服。